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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印尼进口新规 Permendag 18/2026:中资进口商的「7 月 4 日大限」

Permendag No. 18/2026 — New Import Compliance Rules Effective July 4
📅 2026-06-27 ⏱ 8 分钟阅读 ✍️ 印尼企服通
印尼进口新规 Permendag 18/2026:中资进口商的「7 月 4 日大限」

2026 年 6 月 4 日,印尼贸易部(Kementerian Perdagangan,Kemendag)颁布了《2026 年第 18 号贸易部长条例》(Permendag No. 18 Tahun 2026)。这是对 2025 年第 16 号条例《进口政策与管理》(Permendag No. 16 Tahun 2025 tentang Kebijakan dan Pengaturan Impor)的第二次修订。条例聚焦四项内容:检验报告的签发时点、进口许可编号的交叉验证、未报送进口实现报告的处罚,以及进口货物流通障碍的快速处置机制。

对绝大多数把货从中国发往印尼的中资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份可以"等通知"的文件。其中三项变化将在颁布满 30 天后,即 2026 年 7 月 4 日正式生效;第四项自 6 月 4 日颁布之日起已即时施行。距离生效仅剩约一周,合规动作必须现在就排上日程。

一、Permendag 18/2026 改了什么:四项核心变化

贸易部对外贸易总司司长(Dirjen Perdagangan Luar Negeri)Tommy Andana 与进口司司长(Direktur Impor)Andri Gilang Nugraha 在政策宣讲中表示,本次修订旨在"在不放松监管与合规要求的前提下,提升进口许可服务的效率与法律确定性"。具体落到四项:

  • 检验报告(LS)签发时点放宽——允许在进口许可(PI)有效期届满后再签发检验报告(Laporan Surveyor,LS),适用于"技术核验已完成、货物在 PI 到期前已在装运港放行或抵达目的港,仅因行政流程延误而尚未出具 LS"的情形。
  • PI 编号交叉验证——强化检验报告(LS)与进口报关单(Pemberitahuan Impor Barang,PIB)中所用进口许可编号的一致性校验,两份文件中的 PI 编号与日期必须匹配、可在系统间追溯。
  • 未报送进口实现报告的处罚加重——这是对企业风险最直接的一项,详见下文。
  • 进口流通障碍快速处置机制——针对涉及国家利益、影响进口货物流通的特定情形,建立政府快速响应程序。该项已于 6 月 4 日即时生效。

二、最该警惕的一条:进口实现报告不交,进口许可可能被冻结

条例第 69 条与第 70 条(Pasal 69 & 70)调整了对未履行进口实现报告(laporan realisasi impor)报送义务的进口商的处罚。新规则下,进口商在收到电子警告(electronic warning)后,若仍未在 30 天内完成报送,将面临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冻结/暂停同一商品类别下已持有的进口许可(Perizinan Berusaha di bidang Impor 或相关 Surat Keterangan)

过去,漏报进口实现报告往往被企业当作"事后补一下"的轻微疏忽。修订后,这一疏忽的代价被直接挂钩到"能不能继续进口"。一旦同类商品的进口许可被冻结,在手订单、在途货物、清关排期都可能连锁受阻,对以稳定供应链为生命线的贸易商和制造企业,杀伤力远超一笔罚款。进口实现报告本是政府评估贸易政策、核对配额与实际落地量的依据,这次等于把报送纪律"长出了牙齿"。

三、放宽的一面:LS 与 PI 不再"卡死"在到期日

并非全是收紧。检验报告签发时点的放宽,解决的是一个长期让进口商头疼的现实问题:货物明明已经到港、技术检验也做完了,却因为 LS 的行政签发流程比 PI 有效期慢半拍,导致整票货卡在合规链条上、滞港产生仓储与滞箱费用。新规承认了"实质合规优先于行政时滞"的原则——只要核验已完成、货物在 PI 到期前已放行或抵港,LS 仍可在 PI 到期后补发。

但放宽是有条件、有边界的。与之配套的正是第二项"PI 编号交叉验证":监管在给企业松绑签发时点的同时,用 LS 与 PIB 的编号一致性把"哪票货、对应哪个 PI"锁死,防止借时间差挪用、套用许可编号。换句话说,流程更灵活,但数据更透明、更难做手脚——这对规范经营的企业是利好,对惯于打擦边球的反而是收紧。

四、对中资进口商的具体影响与应对清单

结合三项 7 月 4 日生效的变化,建议把进口合规当作一次"系统体检",重点排查以下几项:

  • 立即清查进口实现报告报送状态:盘点各商品类别 PI 项下是否有未报、漏报、迟报的进口实现报告;若已收到任何电子警告,务必在 30 天窗口内补齐,优先级最高——这关系到进口许可是否被冻结。
  • 核对 LS 与 PIB 的 PI 编号一致性:从 7 月 4 日起,凡需同时具备 LS 与 PIB 的商品,要确保两份文件引用的 PI 编号、日期完全吻合,提前与报关行、检验机构对单,避免系统校验不通过被退单。
  • 梳理临近到期的 PI 与在途货物:对 PI 即将到期、LS 尚未出具的票货,确认是否符合"货物已在 PI 到期前放行/抵港"的补发条件,留存放行与到港时间凭证。
  • 建立报送台账与提醒机制:把进口实现报告的报送周期、责任人、截止日纳入内部合规台账,设置到期提醒,杜绝因人员变动或流程断点导致的漏报。
  • 核对 OSS 与许可主体信息:确保 OSS 系统中进口经营许可(Perizinan Berusaha)状态正常、商品类别(KBLI/HS)与实际进口一致,避免冻结风险叠加许可瑕疵。

需要提醒的是,本文基于贸易部公开发布与政策宣讲信息整理,具体到企业自身的 PI 类别、商品 HS 编码与报送义务,仍应以 Permendag 18/2026 条例原文及各主管部门的执行细则为准。条例自 7 月 4 日生效后,实务中的系统校验口径、补报流程可能进一步明确,建议保持跟进。

💡 印尼企服通的建议

距 7 月 4 日仅约一周,中资进口商当务之急是立即核查各商品类别的进口实现报告是否存在未报或迟报——这是唯一可能导致进口许可被冻结、直接中断供应链的风险点。若已收到电子警告,请在 30 天内务必补齐。

同时,7 月 4 日起请确保 LS 与报关单(PIB)的 PI 编号严格一致。如您不确定自身 PI 项下的报送状态、或需要协助梳理进口合规台账与 OSS 许可,印尼企服通可提供一对一的进口合规诊断与代办支持,帮助您平稳过渡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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